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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荣誉

2019-04-10 10:27    来源:
2019-04-10 城市荣誉

1996年12月,江津市获得原国家体委第二批命名的“全国武术之乡”称号;

2000年1月,江津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2003年12月,江津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2004年12月,江津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4年12月,江津荣获“中国花椒之乡”称号;

2007年7月,江津区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2012年1月,江津区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2012年3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江津区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也是第五次获此殊荣;

2012年6月,“中国长寿之乡·重庆江津”新闻发布会暨授牌仪式上,中国老年学学会秘书长翟静娴宣布授予江津区“中国长寿之乡”称号;

2013年6月,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在浙江省绍兴市隆重召开,江津区在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明显,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称号;

2013年12月,江津区受到国家地震局表彰,授予“2013年全国地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1月,江津区获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5年3月,江津区荣获“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5年9月,江津区荣获“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称号;

2016年7月,江津区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也是该区第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

2017年10月,江津区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中国富硒美食之乡”称号;

2017年12月,江津区滨江新城被推选为“中国生态宜居新城”;

2017年12月,江津区被中国产学研促进会正式授予“中国生态硒城”称号;

2018年10月,江津区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称号。


责任编辑:王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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