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我区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具体举措
2019-07-12 09:17    来源:江津网

江津网讯(特约记者 胡杰)7月11日,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市委工作要求,传达我市党政代表团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四川省学习考察活动情况,研究部署我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具体举措等。

区委书记程志毅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邹云生,区委常委出席会议。区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副主任,区政府有关副区长,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论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关键举措,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对我区机关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推动我区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主动性、敏感性和统筹性,严守纪律、敢于创新,大力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我区机关党的建设上新水平。

会议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要把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淬炼工作作风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

会议强调,重庆代表团赴广西、四川学习考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建设好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对三省市深化战略合作,共同推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加快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江津地处重庆以长江为纽带承接融入成渝城市群的重要节点,中欧班列(重庆)、长江黄金水道、陆海新通道的重要交汇点,应当在深化三省市战略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要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补短板、谋思路、抓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担当作为,认真落实重庆·广西关于共建陆海新通道的共识,扎实贯彻川渝合作协议,构建对外协作机制,打造区域合作典范,努力在三省市合作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审:李皓  责编:罗美慧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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