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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污水排放突出问题整治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12-05 17:42    来源:江津日报
2019-12-05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聚焦污水排放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王君成

开展污水排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重庆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落实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充分发挥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示范作用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区政协深入开展“助推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江津”行动,紧扣市政协关于开展“聚焦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明查暗访委员监督性调研视察活动的相关部署,以“污水排放突出问题整治”为主要课题,常态化开展“聚焦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明查暗访和监督性调研视察。今年3月以来,共组织政协机关干部、市区政协委员开展集中调研视察活动14次,走访企业40多家,其中,针对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管、运、维”情况开展监督性调研7次,针对企业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监督性调研4次,针对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等农业污水问题调研3次,范围覆盖全区各镇街、各园区。从水域岸线到田间地头;从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到排污企业,监督方式更为多样,了解情况也更加深入。通过“拉网式”调研,基本全面掌握了我区“污水排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现状,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区污水排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面摸清排污源头底数。通过邀请生态环境部来津对长江干流岸线及部分支流开展卫星遥感加无人机实相调查,全面排查掌握了辖区127公里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的缓冲区及总长109公里的主要支流岸线入河排污口、排污单位的底数情况,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基本单位名录库。二是形成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通过5轮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的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了边调查、边应用、边查处、边整改的工作机制。三是污水处理设施情况有所改善。目前全区共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57座,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3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35座,村级污水处理站114座,实现建制镇和行政村全覆盖。3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中,已有12座实现达标排放,12座处于调试阶段,8座正在施工。四是重点敏感区域攻坚成效显著。针对长冲渔场高密度养殖排污问题,区政府统筹开展关闭转产工作,充分保障了璧南河入水口水质稳定达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施处理能力和技术标准尚不能满足需要。一是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有效运行。目前全区32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中,能够正常运行且全部指标达标排放的有12座;全区114座村级污水处理站中,有污水接入且能正常运行的不足50%。二是部分地区污水排放量与设施处理能力不匹配。有的地方存在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也有的地方存在污水日处理量远低于设计能力而低负荷运转。三是大多数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偏低。

(二)管网建设缺口大,雨污混流现象严重。目前全区共缺失雨污管网950.81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缺失雨污管网196.10公里,长江沿岸镇街缺失雨污管网236.50公里,其余镇缺失雨污管网266.12公里,污水处理厂(站)缺失管网252.10公里。

(三)污水治理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仍不顺畅。一是部门职能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点多面广,且“建、管、运、维”等职能曾经在水利、环保、城管等多部门间交错和调整,目前仍存在一些“应交未交、应接未接、应管未管”的情况。二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的机制不顺畅。存在项目施工和调试推进缓慢、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四)投资、建设、运营主体的多元化。目前全区存在环投公司投资运营、环投公司委托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运营、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园区平台企业自建运营、园区建设委托社会企业运行等多种模式,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多元化,造成付费机制、运行成本存在较大差异,也不利于规范化管理。

(五)企业偷排现象仍时有发生。仍有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环保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设施投入有限,或没有采取治污减排措施,或添置了治污减排的设备但未正常使用。由于环境行政执法权没有下放到镇街,且基层环保工作人员缺乏与监管职能相匹配的设备和技术力量,面对较为复杂多变的企业违法行为,取证难、核查难、处罚难。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谁来建设、怎么建设”的问题。一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建议落实“三定方案”职能分工,坚持以区住房城乡建委为全区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主管部门。二是统筹规划,科学实施项目建设。在规划布局上,建议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编制全区城市、园区、镇、村等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规划,做到“量体裁衣”。在建设时序上,建议优先解决长江干流岸线及一级支流流域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全部按照一级A标排放和雨污分流设计,其余镇村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实施,做到“梯次推进”。在项目选址上,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管网标高等因素,避免盲目建设造成设施闲置和资金浪费,做到“因地制宜”。三是吸引社会资金,加快二三级管网建设。统一建立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清单,逐步明晰项目包名称、支持范围、项目类别、区域范围、建设内容等项目信息。为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治理工作、开展PPP项目合作打下基础。充分利用目前我区与长江环保集团、三峡集团公益基金会的合作基础,先行启动一批先导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快速实施一批长江干流岸线及一级支流流域治理中急需的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

(二)理顺“谁来运营、怎么运营”的问题。一是整合区内资源。将园区自建自管或委托社会企业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资产由区华信集团统一收购,由区华信集团下属茂川公司负责运营。二是协商资产回购。积极与环投公司协商,解除《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合同》,由区华信集团回购3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资产,并交由区华信集团下属茂川公司负责运维。三是明确全区新建污水处理项目统一由区华信集团投资建设和特许经营。

(三)解决“谁来监管、怎么监管”的问题。一是压实属事属地监管责任。建议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分别履行对污水达标排放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的属事属地责任。二是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议在部分辖区工业企业多、环保任务重的镇街,开展环保执法权下放试点,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人员、装备和技术保障,推进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三是广泛运用信息化环境监管手段。建议由区环保部门牵头,在日处理量50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和重点排污企业,统一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24小时在线监督,为监管执法提供手段和依据。

责任编辑:许京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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