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六十四、土地改革

2021-06-28 14:42    来源:
2021-06-28 百图见证江津党史


图为土改之前江津县十区双凤乡会龙庄王氏地主的庭院和妻妾。

据江津60个乡统计,占8.417%的地主富农占有59.553%的土地,占64.941%的雇贫中农占27.434%的土地,占11.797%的小土地出租及其他劳动人民占6.46%的土地,祠堂、寺庙、社会学田占6.526%的土地。土地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土地占有的这种不合理状况,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最伟大、最彻底的改革。 

图为油溪店子乡农民在宣传栏前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


1951年6月6日,江津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在全县进行土地改革的决议,部署土地改革工作,强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西南区土地改革条例》。成立由21人组成的土地改革委员会。

 

黄泥乡土改工作队核查地主富农土地占有数量

土改时期颁发给农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土地房产所有证地块确界与常年定产明细

 

1952年3月底,江津县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宣告胜利结束。上表为土地改革完成后阶级成分划分和耕地占有对比统计。


土改完成后的江津南部山区东胜乡山村一景

土改运动中为了解决翻身农民生产成本,为农户提供无息贷款。图为1952年的江津县农村无息放款借据。 


责任编辑: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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