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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僵尸车”,让小区道路畅通的建议

市民: 许建国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大量脏兮兮的“僵尸车”(僵尸车是指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或路边不动,长期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形似僵尸,故被人称为“僵尸车”。)作为一个社区治理的顽疾,一直困扰着居民和管理者。一方面,“僵尸车”占用了本就紧张的小区停车资源,使得许多新车主无处可停,更有甚者占用了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另一方面,破损不堪的“僵尸车”会容留流浪人员,既影响了小区的环境,也会成为消防和治安的隐患。为整治“僵尸车”,让小区道路畅通,提升居民获得感、安全感与满意度,推进社区治理发展,促进江津高质量发展,笔者建议

一、部门联动,全面排查登记

由居委、物业、业委会等部门联合对居民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采集相关信息,为集中清理整治奠定基础。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车”,应该建立档案,把车主信息、停车时间等记录在案,以方便有关部门展开调查。

二、发布通告,告知自行处置

在前期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发布《关于清理长期停放废弃机动车的通告》,张贴在小区告示栏,提醒小区废弃车车主或管理人,先行自我处置,自行清理占用小区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公用停车泊位等问题。其次,落实车主,该报废的车必须报废,该维修的车请车主维修后妥善处理。不能落实车主的,向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后再按相关规定处置,不能再乱停乱放。

三、依照法规,及时清拖车辆

首先,由交警协助街道社区制订《责令改正告知书》、《再次责令改正告知书》和《牵引通知书》。其次,将《责令改正告知书》被张贴在“僵尸车”车窗醒目位置处,告知车主的同时也向居民公示。一周后,再将《再次责令改正告知书》张贴在相同的位置,进一步明确每一辆“僵尸车”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两份《告知书》先后相隔一周,一方面是为了给车主留有时间自行处理“僵尸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表明主管部门对于“僵尸车”的持续关注和整治决心。相信经过先后两次告知以及居民们的舆论压力下,一些车主迫于压力会自行处理名下车辆。再次,对于最终剩下的“僵尸车”,由交警在车身上张贴《牵引通知书》作为第三次告知。在仍未得到车主妥善处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联手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长期占用居民小区公共道路的“僵尸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僵尸车”的状态、属性、类型、停放地点等情况,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交警指挥拖车将“僵尸车”拖离。而在一些狭小的小区环境内,交警和居委干部以及物业工作人员合力将车辆拖至开放区域,再由拖车清场,最后将车辆拖移至执法停车场统一存放管理。

四、建立机制,长效动态监管

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实现对公共停车位的长效管理,防止“僵尸车”现象死灰复燃。除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车辆的车牌号、车主姓名、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备案,一旦发现有车辆长期停放不动,第一时间通知车主外,物业与业主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小区物业管理条款中增加一项关于“僵尸车”的管理条款,规定车辆在小区公共区域停放超过一定期限,或多次催促车主仍“弃车不顾”的,物业配合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处置,经反复催告无效的,物业可申请交警部门对“僵尸车”采取强制拖离措施。街道社区要与交警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争取发现一辆“僵尸车”就处置一辆,确保“僵尸车”现象不再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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