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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义务110”队伍让出租车充当流动哨卡的
建议

市民:薛汉珍

出租车夜晚工作时间较多,驾驶员是“城市守夜人”,同时出租车驾驶员接触面广,与社会各种类型人员广泛接触,有较强的辨别能力和较高的防范警惕性。这些特点使出租车驾驶员有机会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在治安防控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充分调动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笔者建议,组建一支由客运出租车驾驶员为主体的“义务110”队伍。采取出租车驾驶员自愿报名,警方严格选拔的方式进行,由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出租车驾驶员担任。主要承担义务治安员的责任,其职责为:承担信息收集工作,收集治安情况和违法犯罪线索;承担义务巡逻工作,随时关注身边的治安状况,每辆出租车上都要配备各巡区、辖区派出所处警民警的联系电话,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活动,及时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及时通知警方尽快赶至现场处置。承担防范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增强出租车驾驶员的防范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盗、防抢意识。

另外,应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快递员、私家车主、公交车司机等主体的积极性,组建“义务110”队伍,收集治安情况和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充当城市“流动哨卡”, 组建起一个更强大的平安网络。鼓励“义务110”队伍通过有关微信平台反映所发现的社会治安问题,构建更加全面严密的信息采集体系。

同时,建议警方对提供线索和信息的及时给予奖励,以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等市民参加“义务110”队伍的积极性。为了不使英雄流血又流泪,建议有关部门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各种优待幅度不妨再大一些,甚至可以为每名平安志愿者投保相关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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